台灣實證醫學學會
實證健康照護核心課程通則
2010.02.27發展委員會暨核心課程發展及師資培育委員會聯席會議制訂
2010.03.20第二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2014.3.1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訂通過
2016.11.07核心課程發展暨師資培訓委員會會議修訂
2016.12.17第五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修訂通過
總則
第一條
台灣實證醫學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廣實證健康照護 之實務應用與教學研究,爰規劃各項教育訓練活動及甄審作業,特訂定本通則。
第二條
本通則所稱之教師為本會認證之實證健康照護指導教師。
課程種類
第三條
本會實證健康照護核心教育訓練課程分為兩類:
ㄧ、基礎核心課程
二、進階核心課程
第四條
核心課程應由本會辦理或由其他醫療相關機構或團體檢具課程計劃向本會提出申請學分認定,課程計畫包括:
ㄧ、課程籌劃需由具本會認可之指導教師規劃及授課。
二、實證健康照護進階核心課程實際操作時,學員與指導教師比例至多為 15 比 1。
三、授課之內容需符合本會公告之核心課程項目及時數,學分數由本會認定。
附則
第五條
本規範依據台灣實證醫學學會組織章程第五條第二項辦理,由核心課程發展暨師資培育委員會研訂,並提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六條
申請本會繼續教育學分者,須至少於開課日期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每筆申請收取審查費用新台幣 500元整;若於開課日期前一個月內提出申請,每筆申請收取急件審查費用新台幣 1,000 元整。
基礎核心課程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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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組代碼 |
課程內容 |
B1 |
簡介EBM及形成臨床問題 |
B2 |
文獻證據搜尋 |
B3 |
文獻評讀:研究設計、RCT簡介及評讀示範、臨床流行病學基礎概念、常用統計學觀念介 |
B4 |
實證醫學的應用 |
進階核心課程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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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組代碼 |
課程內容 |
A1 |
RCT簡介、評讀實作 |
A2 |
世代研究簡介、評讀實作 |
A3 |
病例對照研究介紹、評讀實作 |
A4 |
系統性回顧及統合分析介紹、評讀實作 |
A5 |
臨床情境實作報告ㄧ(包含五大步驟:形成可回答的臨床問題、搜尋最佳證據、文獻評讀、應用證據於病患身上、評估) |
A6 |
臨床實證醫學综論(以下課程擇ㄧ任選:診斷研究簡介與評讀實作、臨床流行病學概念、進階統計學、如何進行有效的 EBM 讀書會、進階文獻搜尋、成本效益分析與實證照護、臨床診療指引、SDM、HTA及其他本會認定之進階課程) |
A7 |
進階實證臨床應用 |